关于成立合肥理工学院学风建设委员会的通知
(代拟稿)
校字〔2025〕 61 号
各部门、二级学院(部):
为推动我校学风建设,强化学术诚信和学术自律意识,规范学术行为,展现严谨治学、实事求是、民主务实、勇于创新的学习风貌,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合肥理工学院学风建设委员会,具体如下:
主 任:吴玉程
副主任:李先强、李琳、吴明在、余成晨
成 员: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校工会、校团委、人事管理部、教务管理部、合作发展部、二级学院教学主要负责人,教学督导组组长。
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完善学风建设的基本准则、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定期研究学校学风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或改进举措,督办、评估举措落实情况,切实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务管理部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学风建设委员会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组织协调开展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的具体工作以及委员会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
合肥理工学院
2025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