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全面加强教学质量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提升课堂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客观、公正评价教师本学期教学工作实绩,激励教师潜心教学、深耕育人,根据《合肥理工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校字〔2025〕79号)相关规定,结合我校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承担我校各类课程(含理论课、实验课、实践课、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等)教学任务的全体任课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双肩挑教师、外聘教师及兼职教师。
二、考核依据
本次考核严格参照《合肥理工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执行,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具体要求,聚焦教学准备、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教学反思及师德师风等核心维度,坚持科学性、针对性、客观性原则,实行多元主体协同评价,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反映教师教学水平和工作实效。
采用“多元评价、综合评分”的方式,结合学生评教、同行评价、教学督导评价、教学单位评价及教师自评,按相应权重综合计算考核成绩,具体评分标准参照《合肥理工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执行。
四、工作安排及时间要求
各教学单位汇总本单位考核结果,填写《合肥理工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见附件1),经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4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管理部202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619180
教务管理部
2026年4月1日
附件1:合肥理工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xlsx
